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满足人才培养个性化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高考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及《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 2025 年大专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若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完成学业,且符合《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可申请转专业。
二、工作流程
(一)公布转专业计划
各二级学院须制定本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考核方案,填写《转专业接收计划汇总表》,一并报送学工处学籍管理科。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学工处11月25日前将在校园官网公布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及考核方案,供学生查询参考。
(二)学生提交申请
申请时间:11 月 26 日至 28 日(工作日,每日 8: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地点:学生社区驿站(东华餐厅一楼);
申请要求:符合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须现场如实填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材料汇总:学工处学籍管理科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后,及时分送各二级学院。
(三)转专业考核
考核时间:12 月 8 日至 12 日;
组织实施:教务处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公布的考核方案,对申请学生开展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结果报送: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同意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连同签字盖章齐全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步提交),报送学工处学籍管理科备案。
(四)公示与审批
联合复核:学工处、教务处、招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及材料进行联合复核;
公示公告:复核通过后,于 12 月 18 日至 22 日在学工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最终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学籍备案:转专业审批完成后,相关材料由学工处学籍管理科统一归档备案,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同步更新学信网相关数据。
三、注意事项
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更改;学校不受理学生二次转专业申请,考核及审批通过的学生须按规定转入新专业,不得继续留在原专业就读;
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相关手续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学生若有转专业相关疑问,可向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或学工处学籍管理科咨询。
四、工作要求
资源保障原则:转专业工作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师资、场地、设备等)保障充足的前提下开展,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合理学习需求;
引导调控要求: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通过主题班会、一对一沟通等方式,帮助学生理性看待转专业,结合自身兴趣、学业基础和职业规划做出选择,合理调控申请流向,避免盲目跟风;
公平公正要求:转专业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标准、流程、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全体师生的监督,杜绝违规操作。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转专业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完成。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招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