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综合化专业体系,加大专业内涵建设力度,培育专业特色,创建专业品牌,提升专业建设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评估原则
(一)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二)坚持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三)坚持条件、过程、效果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评估对象
我校全日制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专业。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由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确定评估对象。
三、评估指标
本方案评估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共13项(附加项目1项),二级指标共31项,其中核心指标11项。评估标准共分为A、B、C、D四级,A、C在评估指标内涵及其标准中给出,介于A、C级之间者为B级,低于C级者为D级。其对应的等级分值分别为:
A级(优秀):85-100分
B级(良好):75-84分
C级(合格):60-74分
D级(不合格):0-59分
四、评估周期
专业评估工作每2年进行一个轮回,并实行总体排队。
五、评估程序
(一)学校制订、下发专业评估计划。
(二)各教学业务单位成立专业评估工作小组,并根据《专业评估指标内涵及等级标准》进行自评,收集有关材料,形成自评报告。
(三)学校成立专业评估专家组,对自评合格的专业,按照《专业评估指标内涵及等级标准》进行评估,通过“听”、“查”、“看”、“谈”等形式,给出评价分数并初定等级,同时向相关院(系)领导反馈意见。
(四)将专业评估专家组的评估结论提交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审议,确定被评专业评估等级,并向全校公示。
六、评估效用
(一)对专业评估前3名的专业给予重点投入,并奖励专业建设经费:第1名3万元、第2名2万元、第3名1万元。
(二)对评估不合格或最后1名,第1次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对连续2次或累计3次受到黄牌警告的专业停止招生。
(三)专业评估综合得分低于80分或核心指标中有三项未达到A级要求者,不能评为校级重点专业。
(四)专业评估综合得分高于80分的一般专业将作为校级重点专业评选的候选专业。
(五)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原则上从校级重点专业中推荐。
(六)专业评估的结论实行有效期制,有效期暂定2年。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有评估依据严重失实或发生重大事故等严重问题,将原有的结论下降一个等级。
七、本方案由教学质量督导处负责解释。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试行。
附件一: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指标内涵及等级标准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