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指南
2015-5-6
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建设是推动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改革与教学实施领域综合应用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优化项目组织,规范基本建设要求,提升资源库的建设质量和应用效果,制订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急需,全国一流”的要求,国家级资源库主要面向专业布点多、学生数量大、行业企业需求迫切的职业教育专业领域,组建一流团队、汇聚一流资源、提供一流服务,为全国相同(相近)专业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实施提供范例和优质资源。通过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改革,扩展教与学的手段与范围;带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变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探索基于资源库使用的学习、培训等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为社会学习者提供资源和服务,增强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为形成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供条件和保障。
二、功能定位
资源库功能定位于“能学、辅教”。“能学”指凡有学习意愿并具备基本学习条件的职业院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学习者,均能够通过自主使用资源库实现系统化、个性化学习,并达到一定的学习目标。“辅教”是指教师可以针对不同的学习对象和课程要求,利用资源库灵活组织教学内容、辅助实施教学过程,实现教学目标;学生可以在课堂教学以外,通过使用资源库巩固所学知识、实现拓展学习。
三、建设思路
资源库建设须遵循“碎片化资源、结构化课程、系统化设计”的组织建构逻辑,强化共享应用的功能与制度设计。资源是资源库的基础,库内资源要尽可能设计成最小学习素材,碎片化存储,以便于用户检索和根据不同学习需求组建课程;课程是资源库的支撑,资源库要为用户提供完整的结构化课程;系统化设计是提升资源库适用性的保证,资源库应针对不同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项目组织
资源库建设按照“统一要求、自主建设、自愿申请、择优支持、验收监测、持续更新”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统一要求。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资源库建设的基本要求,不再限定资源库的具体专业方向。
(二)自主建设。鼓励专业领域内的优势职业院校,瞄准社会需求,汇聚本专业具有不同代表性的学校和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企业组建项目团队,自主建设资源库。
(三)自愿申请。资源库建设应得到举办方和行业企业充分认可和支持,取得阶段性成果后(详见“申请条件”部分),可按照教育部年度安排,自愿申请中央财政经费支持。
(四)择优支持。教育部根据申请项目的专业方向、建设基础、阶段成效、建设方案(含保障措施),择优认定国家级资源库,给予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中央专项资金为引导性、补助性经费,预算差额部分由建设团队筹措补齐。建设方案中明确筹措经费渠道的,应出具相应的书面承诺或佐证资料。建设方案中须注明,如果实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与项目申请的中央专项资金存在差距,差额部分能否筹措补齐。能够筹措补齐的,请在建设方案中注明措施,并出具相应的书面承诺或佐证资料。
(五)验收监测。国家级资源库须在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后2年左右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申请验收(可根据建设进展提前申请验收),并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安全规范有效。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资源库须接受“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监测平台”对其资源质量和使用成效的监测,监测数据作为项目验收和更新奖励的依据。
(六)持续更新。验收通过的资源库仍须保持更新,鼓励探索以用促建、共建共享、开放建设、动态更新的有效机制,保证每个资源库每年资源更新比例不低于总量的10%。中央财政根据监测结果给予竞争性奖励。
五、建设内容
(一)建设与集成
1.基本资源。应以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为前提系统设计,以碎片化的资源建设为基础,以结构化的课程建设为骨架,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展示资源的优势,开发建设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必要数字资源。基本资源须覆盖专业所有基本知识点和岗位基本技能点。
2.拓展资源。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和不同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建设拓展资源,增强资源建设的普适性。拓展资源应体现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和最新成果。
3.资源冗余。库内资源应力求丰富多样,在数量和类型上大大超出库内提供课程所调用的资源范围,实现资源冗余,以方便其他教师灵活搭建课程和学生自主拓展学习。
4.分层建设。库内资源应包括素材、积件、模块和课程等不同层次。素材指最基础的、碎片化的资源;积件指以知识点、技能点为单位,多个内在关联的素材结构化组合形成的资源;模块是以学习单元、工作任务等项目为单位,多个知识点、技能点结构化组合形成的资源;课程应包含完整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过程记录、教学评价等环节,支持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资源库提供的课程体系应涵盖所属专业的全部专业主干课。课程建设可参考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的建设理念。
5.资源类型。资源类型一般包括文本类素材、图形(图像)类素材、音频类素材、视频类素材、动画类素材和虚拟仿真类素材等。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有效表现资源吸引学习者的优势,杜绝“书本搬家”式的资源建设;注重各种类型资源的深度开发,文本、图形类以外的其它资源应占较高比例;努力实现资源类型多样化。
6.资源属性。应按照资源的内容和性质,科学全面地标注资源属性,方便资源重组与检索。加强资源的智能组合功能。资源的形式规格应遵循行业通用的网络教育技术标准。
7.主要内容。资源库内容应包括专业介绍、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环境、网络课程、培训项目以及测评系统等,主要有:
(1)职业标准、技术标准、业务流程、作业规范、教学文件等。
(2)企业生产工具、生产对象、生产场景、校内教学条件等。
(3)企业生产过程、学生实训、课堂教学等。
(4)工作原理、工作过程、内部结构等。
(5)虚拟企业、虚拟场景、虚拟设备以及虚拟实验实训实习项目等。
(6)企业案例、企业网站链接等。
(7)数字化教材、教学课件等。
(8)习题库、试题库等。
(9)与专业、课程、知识点相关的导学、助学系统。
(二)应用与服务
1.实现功能定位。强化资源库“能学、辅教”功能,支持学生自主学习、测评,方便教师个性化搭建课程和组织教学;完善线上与线下学习过程的管理与服务,便捷自主学习、支持个性化学习。鼓励项目团队组建共建共享联盟,边建设边使用,充分运用需求导向、应用激励的策略,把资源库使用融入参与建设学校专业教学全过程,促进教师率先使用,引导学生全面使用;探索基于资源库学习、校际学分互认的共享实现形式。
2.扩大服务范围。拓展资源建设应充分考虑企业员工继续教育、技能提升的需求,鼓励合作企业使用资源库进行员工继续教育培训,支持企业员工广泛使用;发挥资源库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作用,吸引社会学习者更多使用。
3.完善运行平台。切实强化资源库运行平台的资源存储、资源评价、资源关联以及资源再生等作用,强化针对不同使用者的资源检索、学习方案推送、在线学习、讨论互动、跟踪评价等功能,把资源库建设成为智能化、开放性学习平台,满足“终身性、全民性、泛在性、灵活性”的学习型社会要求。
六、监测与管理
(一)资源库监测。教育部建立“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监测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收集资源库项目建设与应用数据,综合运用数据分析、挖掘方法,对资源库的使用效果、资源更新、用户行为等进行分析,为项目管理、决策和规划提供依据,推动建成资源库优化功能、更新资源、扩大应用,引导在建资源库建设方向。
已验收、在建和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资源库项目均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平台定期采集资源库运行日志及素材使用情况等数据,适时发布资源库建设与应用分析报告。
(二)资源管理。资源库牵头学校和运行平台对库内资源的科学性、教育性、技术性、艺术性及版权负责。每个资源库均须建立施行有效的,建设和更新资源审核机制。
七、申请条件
申请中央财政支持的资源库应符合国家级资源库基本建设要求,经过前期自主建设具备如下条件和基础:
(一)与已立项国家级资源库的专业领域(见附表)不重复或高度相近。
(二)资源库建设方案体现高水平的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成果;已建成专业核心课程不少于6门,资源类型多样、分布合理,文本类和图形(图像)类资源数量占比不超过50%;结构化课程建设初具规模,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过程记录、教学评价、自主学习等功能完备;建设内容包含测评系统,能够支持资源库课程教学模块的自学检测。
(三)项目团队校企融合、优势互补,能够代表专业领域全国一流水平,且分工明确、协作有序,执行力强(同等条件下,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牵头项目优先考虑)。牵头学校没有主持在建的国家资源库。参与单位(包括参与企业)都承担有具体建设任务。
(四)资源库已经上线并保持运行,注册用户不少于1000人且活跃度较高;项目团队单位将资源库实际应用于教师授课、布置作业,学生学习、复习等方面。当前运行平台接受“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监测平台”监测。监测内容及要求另行发布。
(五)资源建设标准和评价机制明确,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科学,预算编制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经费投入、团队管理、资源更新及共建共享机制能够保障资源库的持续建设与应用。
(六)对于牵头学校近五年使用中央财政支持资金规范有效、监督公开透明、内部控制好和举办方、行业企业支持力度大的申请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对于近年来使用中央财政支持资金有违规现象的,不予支持。
八、奖惩机制
(一)奖励机制。遵循“注重实效、择优奖励、宁缺毋滥”原则,每年遴选若干资源更新到位、应用效果较好的已验收资源库,中央财政给予适度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按照新的建设标准,优化组库结构、完善已有资源、补充新鲜资源、提升用户体验、扩大共享范围。
(二)淘汰机制。在资源库建设与应用分析报告中对资源更新不力、应用情况较差的已验收资源库提出警告,经连续2次警告仍无有效改进的,终止后续建设,取消国家级资源库资格,且牵头院校5年内、参与院校3年内不得申报新的中央财政支持项目。
九、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资源库由一所职业院校牵头负责组建项目团队、成立建设指导小组、设置首席顾问,邀请行业协会、企业及职业院校的专家参与。鼓励跨区域组建项目团队,团队内的职业院校要求专业实力强、专业特色明显,团队合作优势互补;选择与资源库专业领域相符的全国性行业和代表行业水平的先进企业,把先进的生产实践资源引入资源库建设,为资源库建设提供实质性支持。
(二)运行平台。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资源库须选择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数字校园学习平台”或高等教育出版社“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作为共享平台,可多平台共享。所有运行平台均须满足资源库运行要求、免费提供给资源库和用户使用,必须配合和接受“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监测平台”监测,并保证服务质量。逐步引入运行平台有序竞争机制,鼓励运行平台切实提高资源库共享应用效果。运行平台不得对资源库内容设置使用权限,用于商业目的。
(三)知识产权。资源库属于职务作品,建设单位享有资源的著作权,并保证资源内容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参与建设的个人对其原创完成的资源享有署名权。资源库验收后,更新建设的资源著作权由建设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参建人员、运行平台应签订知识产权保障协议。
(四)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中央专项资金和项目筹措资金两部分。项目筹措资金可由学校举办方或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行业企业支持资金以及相关院校自筹资金组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素材制作、企业案例收集制作、课程开发、特殊工具软件制作、应用推广、调研论证、专家咨询等方面的开支。中央专项资金中用于调研论证和专家咨询费的严格控制在10%以内。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制度控制与预算控制,将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纳入相关院校年度预(决)算。项目学校要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要制定科学完善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或挤占,也不得将项目建设资金与其他经费混用。
各地、各学校应参照本指南,积极开展资源库建设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业教育发展特点,与国家级资源库错位规划建设省级资源库,指导支持省内职业院校开展资源库建设,推动国家级和省级资源库在省内的共享和使用;各职业院校应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培育、申请国家级、省级资源库建设,突出校本特色,补充建设校级资源库,在学校教学中充分使用各级资源库。形成分层建设、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构建国家、省、学校三级,互为补充、使用广泛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系统,逐步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对职教专业的全覆盖,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