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义工管理办法
在校大学生应奉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宗旨,发扬“不求回报,帮困扶弱”的精神,来充分表达广大参加义务工作同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感恩意识。为了积极贯彻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推动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汽院)学生义务工作的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制
(一)成立汽院义工部,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汽院义工部,明确义工部管理责任。义工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在汽院学生科、团总支指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汽院义工工作。义工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具体职责如下:
部长(范晓霞):负责义工部的全面工作,定期向学生科和团总支汇报工作情况,全面组织落实各项义工活动。
副部长(唐俊杰):协助部长完成义工部工作任务,负责义工部的组织建设,健全义工档案,组织义工进行培训等。
副部长(黄凯凯):协助部长完成义工部工作任务,负责义工部的活动策划,对外宣传等。
(二)完善组织架构、发挥职能作用
义工部下设秘书处和岗位管理组、义工管理组、义工考核组,具体机构及职能为:
1、秘书处职责
(1)负责义工部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宣传。
(2)起草义工部的有关文件,如工作计划、总结等。
(3)建立义工档案。
2、义工管理组职责:
(1)招募义工
(2)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3)实施义工活动
3、岗位管理组职责
(1)负责收集岗位,整理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
(2)审定义工申报的岗位
(3)初步拟定申报岗位工时,并报学生科审批
4、义工考核组:
(1)对义工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对义工工时情况进行考核
(三)成为义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在读生。
2、拥护和遵守大学生义务工作管理条例。
3、有志愿服务、不计回报、互助平等和吃苦耐劳的义务工作精神。
4、获得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参加义工。
(四)义务工作者享有的权利
1、参加义务工作服务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2、选择与自己行为能力相适应的项目进行义务工作服务。
3、在义务工作服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获得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帮助。
4、拒绝提供违反法律和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商业性的服务。
5、对义务工作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6、自身有特殊困难时优先获得他人的义务工作服务。
7、义务工作服务过后获得校级组织的认证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义务工作者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遵守义务工作组织的规程,遵守义务工作服务对象的相关规定。
2、了解与服务对象的关系及尊重他们的隐私。
3、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牟取其他利益。
4、在义务工作服务期间不得接受对象的捐赠。
5、不得以义务工作或义务工作组织的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义务工作服
务原则和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
6、义务工作者在义务工作组织的安排下开展义务工作活动,完成服务工
作,不得擅自主张。
7、在与外界发生矛盾冲突时,应维护义工服务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六)义务工作的条件和范围
开展义务工作的场所能够适合于义务工作的开展并能保证义工成员的安全,义工服务对象须具有接受义工的客观需求和主观积极性。义务工作活动必须是无偿的、无公害的、无直接或间接收获的为无任何其它组织具体负责的非竞技性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0小时的义工时间。
义工范围如下(不完全统计,活动时间为教学时间,寒暑假不算)。
1、校园清洁类:包括清扫校园、教室内课桌椅、校园内自动取款机、实验室、图书馆等,一定要是无具体单位负责的地段,例如有后勤公司负责的学院主干道的清扫则不算其列。
2、校园志愿者服务类:包括定点大量维修电脑,献血、照看生病同学等。包括汽车学院早起协会组织的学生包宿舍,定时督促学生起床等活动。
3、募捐义卖类:包括毕业生物品收集、各种废品收集、报纸义卖等,但相关活动必须符合学院的规定,且所得相关款项全部捐出。
4、支教服务类:赴各幼、小、特殊学校等参加的各类支教、帮扶、助困等活动。
5、弱势群体服务类: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以及留守儿童聚集地等地方进行的义工服务。
6、校外清洁类:包括各免费景点、公园的清洁,市内公共设施、公交车、取款机的清洁等。
7、校园安全类:包括教学楼、学生公寓值班活动等。
8、学生科、辅导员、班主任安排的活动(限每个学期5个小时内)。
9、其他经批准的义务工作。
二、管理机制
各类活动在学生科、团总支指导下,由义工部负责组织、登记和考核。
(一)活动过程
1、在实施过程中义工部义工考核组负责监督,义工部义工管理组指导学生详细认真填写《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义务工作登记表》。
2、在活动过程中不得损害义务工作者形象,服从负责人的安排,遵守义工服
务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规定,尊重义工服务对象的隐私和自重。
(二)认证过程
1、义工部义工管理组将《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义务工作登记表》及考核后结果整理后交义工部秘书处存档,义工部秘书处填写《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大学生义务工作时间认证表》存档。
2、义工工时统一由学生科认定工时为准。
3、凡在活动中有损害学院形象者,一律不予认证工时,并进行批评教育。
4、一经发现表上所填写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或有无名原因涂改情况,立即取
消该同学当次义务工作时间。
(三)工作流程
义工在义工管理组申报岗位,义工管理组将申报岗位上报岗位组。 |
岗位组队岗位工时进行核定并报学生科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情况反馈义工管理组。 |
义工管理组通知义工可开展活动并通知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组将考核情况反馈义工管理组. |
三、激励机制
汽车学院义工工时与学生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挂钩,其换算公式为:学生综合成绩=学生考核成绩+义工分值。学生义工按照相应工时计算义工分值,具体换算如下:
学生义工工时1小时对应0.1分,满分4分,一学年完成40小时及以上者,计满分。附部分义工岗位及义工工时参照标准:
部分岗位设置及考核情况参照 |
类型 |
项目 |
时间 |
工时 |
人数 |
分值 |
校园清洁类 |
教室实验实训室清洁 |
|
1 |
1 |
0.1 |
校园安全类 |
寝室安全 |
12:00-14:00 |
2 |
1 |
0.2 |
寝室安全 |
18:00-22:00 |
4 |
1 |
0.4 |
教学区值班 |
|
2 |
1 |
0.2 |
自愿服务类 |
义务献血 |
|
1 |
1 |
0.1 |
运动会后勤服务 |
|
1 |
1 |
0.1 |
大型活动类 |
寻根节及其他活动类 |
根据参与时间每小时每人0.1分 |
|
|
|
弱势群体服务类 |
三河小学 |
|
4 |
1 |
0.4 |
照看生病同学 |
|
1 |
1 |
0.1 |
早起活动 |
|
0.5 |
1 |
0.05 |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