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作者:佚名 时间:2011-03-14 点击数:

 

为了保证我院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纪律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及本系实际,特制定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的有关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实行考勤。

(二)学生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教学、自修课、实训、实习、军训、劳动、就寝以及学院、系部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及其他需要考勤的。凡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及超过假期未续假者,均作旷课处理。

(三)学生考勤由班主任、辅导员指定学生干部记载,结合系部检查和学生会检查,定期汇总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二、请假

(一)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实需请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需要相关证明材料的应附上有关材料(如病假条、病历等)。

(二)请假审批程序:

1、请假半天内,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一天以内(不包括在外过夜),由辅导员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报辅导员审批并报学生科批准备查。

4、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学生科签署意见报学工处审批。

5、超过七天由系学生科上报院学工处,经院学工处核实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6、考试期间请假者,须由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经系学生科审核报系教务科批准,并办理缓考、补考手续,否则按擅自缺考处理。

7、在校外实习期间请假,按实习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8、请假获准后,将请假条分别交班长和辅导员备查。

9、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及时通知学校,回校后须提供家长证明或有关客观事件证明,方可事后补假。

10、销假:学生请假期满后,必须向准假人或部门履行销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11、请假期内的节假日也视作请假的日期,不能分段请假。

12、学生病事假超过全学期总上课时数的三分之一者,须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三、处理办法

1         学生旷课、旷寝处理依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

2         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计,迟到、早退10分钟内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

3         旷课一日白天按六学时计算。

4         逢节假日无故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按旷课计算,以每天6节计算。

5         学生旷课与平时成绩挂钩,学生平时成绩满分30分,学生旷课一次扣除平时成绩3分,扣完为止。

6         学生旷课与考试挂钩:

1)、平时成绩为零的学生,考试定为不及格。

2)、一学期某一课程旷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期总课时1/3,,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

四、学生考勤记载

1         学生上课考勤记载,由如下四个方面组成:

(1)、班干部记载,各班由纪律委员负责记载学生上课考勤,

2)、辅导员、学生科、教务科查课记载,

3)、任课教师课堂点名记载,

4)遇学院统一查课,旷课者加重处罚,加倍记载旷课次数并给予纪律处分。

2、其他活动考勤记载参照上课考勤记载,

3、学生旷寝考勤记载,由如下三个方面组成:

1)、院、系学生会查寝记载,

2)、班主任、辅导员查寝记载,

3)、系部、学院统一查寝,旷寝者加重处罚,加倍记载旷寝次数并给予纪律处分。

4、正常上课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教务科、学生科都组织检查学生上课考勤。

5、学生科每周至少集中检查一次学生就寝情况,其他由学生会、辅导员查寝为准。

五、在执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同时,严格落实《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及《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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