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了解我院学生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加强学生工作信息和经验交流,进一步强化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学生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学生工作信息报送
1、报送范围
(1)学院学生工作方面的举措:包括学生工作研讨会、学生工作调研、新出台的学生工作规章及其他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举措;
(2)学院学生活动:包括学院、班级、社团组织的各种学生活动;
(3) 学院学生工作成果:包括学生工作人员及学生工作部门、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获校内外奖励和表彰情况;
(4)学生考勤统计。
2、报送形式
(1)学生工作方面的举措、学生活动及学生工作成果以通讯报道形式用电子文档报送到学工处思政科;
(2)学生考勤统计以学工处设计的电子表格形式报送到学工处综合科及系学生科。
3、报送时限
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上报上周日常学生工作信息。
4、报送责任人
学生科长或辅导员。
二、学生重大事件报送
1、报送范围
(1)各种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会、示威、上访、游行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行为或苗头;
(2)学生伤病住院及伤亡事故;
(3)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如酗酒、群殴或打架、起哄等造成要重后果的行为;
(4)学生宿舍的失窃案件、火灾及灾情隐患,校外住宿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生出现心理障碍或者精神疾病;
(6)学生出走、失踪,或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学校,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
(7)学生中出现的非法传销活动;
(8) 因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后勤、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影响学校或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9) 学生违法受到公安机关传唤、拘留、取保候审的情况;
(10) 学校要求报送的其他重大事项。
2、报送程序
(1)各班应建立信息员制度。各学生班级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为班级学生工作信息汇报的第一信息员,班主任和辅导员为班级学生工作信息报送的责任人,学生科长为各系学生工作信息报送的责任人。
(2)一般情况下,事件发生后,由辅导员及时向系部报告;系部接到报告后,及时了解情况,并尽快向学工处报告;学工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作出处理意见,重大情况要向保卫处通报和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3)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事件单位班主任、辅导员或信息员要在第一时间分别向系部、保卫处和学工处报告。所在系部、学工处和保卫处要根据事件情况及时向校分管领导汇报。
3、报送形式
重大事件报送的形式分: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三种。凡学生重大事件均要求事件单位或处理单位有书面报告。对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用最快的方式报告。
4、报送时限
对于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危重疾病、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紧急事件,事件单位班主任、辅导员和各系部在知晓情况后立即上报。其他情况24小时内上报。无论是何种事件,一周之内要求出具书面报告。
5、报送内容
要求报告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原因、涉及的主要人员、事件经过、应急措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要求和责任
1、日常学生工作信息要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和谎报;
2、对学生中发生的重大事件,不得隐瞒不报、谎报、少报和漏报;
3、所有要求报送的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
4、未按要求报送的,一切后果均由事件单位、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