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学院关于维稳工作的会议精神,经汽院研究讨论决定,特制定安全维稳工作“四项机制”制度,促进和维护汽院稳定和谐。
一、建立安全维稳工作领导机构
汽院将安全维稳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梁学军
副组长:贺剑、钟守兵
成 员:汪勇、夏章建、李晓红、李娟、邹艳妮、孔令普、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建立“四项机制”
(一)“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
1、建立“全面排查机制”
明确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汽院随时对教师的思想动态情况进行了解,排查有关问题。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思想动态随时进行了解,对有重点对象人员及时进行疏导。
2、建立“重点防范机制”
对已了解掌握的重点对象,要经常了解其思想动态。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排除。对重点安全防范区域(学生宿舍、教学办公地点、实习实训室)随时做好防火,防危工作,确保稳定、平安。
3、建立“信息汇报机制”
汽院将定期排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排查出的教师情况汇总到院办,排查出的学生情况汇总到学生科。汽院每月定期向学院进行汇报,遇到紧急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用电话和书面形式报告。
(二)“维稳工作预测预警机制”
汽院明确要求全院教职员工,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我为维稳作贡献”的观点。对影响学院稳定的隐患能超前预警、预报,让不稳定因素消化在萌芽状态。
1、明确职责,归口管理
全院教师和学生动态总体情况由汽院维稳领导小组负责掌握。教务科负责教学人员的思想动态的情况收集、汇报工作,学生科负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有关情况的收集处理。
2、端正态度,正确形势
汽院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形式相结合的维稳专题分析工作会。定期听取教师和学生维稳情况汇报,分析情况,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同时,还要按上级各部门的要求,对维稳情况进行通报,让师生及时了解维稳工作的新动向和新特点,共同努力做好汽院的维稳工作。
(三)“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应急机制”
1、明确实施“领导亲临处置原则”
凡在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在校园外发生有本院教师和学生人员参与的群体事件时,维稳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按要求亲临现场,共同参与阻止、疏导工作,确保稳定。
2、积极实施维稳处置原则
维稳工作坚持教育和疏导为主的方式,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做到对群体事件及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四)实施“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责任查究机制”方案
对于有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定、决策、规定和交办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责任不明;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不及时排查上报;因自己失职引发相关人员上访和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在群体事件发生时不积极处置而推诿、扯皮、拖延,散布不利于稳定谣言等涉稳情况和行为属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范围。对维稳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维稳工作与教学和学生管理目标考核挂钩,与年终奖励挂钩,与各项评优评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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