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落实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应急处理、善后处理等工作,力争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含义及分类
(一)突发事件含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包括卫生安全、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使系部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受到损害的、影响系部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以系部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突发事件区分为重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
1、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我系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政治、经济和管理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案件。如非法集会、非法游行、重大伤害、聚众斗殴、放火、重大盗窃、投毒、急性传染病、黑恶势力在校园滋事和非法组织在校园活动等。
2、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由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如抢劫、抢夺、斗殴、轻微伤害、盗窃、传播反动淫秽信息等,或发生交通事故、实验致伤事故、急病、一般流行病等。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团结协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一)院长负责本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本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成员和相关科室职责。
2、指挥科室采取有关的应急措施。
3、根据需要紧急、协调调集人员、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4、对本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5、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发布有关信息。
6、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突发事件的防范体制
(一)建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责任制。突发事件的安全工作实行层级负责制。院长对本院安全工作负责。遇有突发事件,各科室上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健全联系网络,保证信息畅通,实行信息报告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同时必须掌握与学院各处室、公安、卫生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知情者要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汇报。小组领导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学院汇报。任何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执行应急值班制。在发生突发事件后,需要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情况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值班,并于当天将值班安排表报送学院。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事件发展情况和上级对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做好记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信息,向学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和自护自救能力。
(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对可能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因素进行排查,对一些重点人群、部位要定期进行深入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后,领导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应对措施,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二)根据学院的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应急值班制度,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听取上级工作指示。
(四)事件结束后要向学院报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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