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总支委员增补选举流程
一.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工作流程
1. 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2、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
3.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注意提醒应选人数和填写符号及位置)。
4.推选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监、唱、计票人员清点人数,检查并出示票箱,分发选票。各项工作完成后,向会议主持人报告选票发放数,由会议主持者向大会宣布。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投票和开票。投票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清点结果(注意提醒参会人员不离会)。
7、计票。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据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选举办法的规定判定支部委员会当选人名单(若出现被选人中两人以上获得相同票数,不能判定谁当选时,应把获得相同票数的被选人另制选票,再行选举)。
8.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报告后,主持人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生效。
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